第15條第四大隊至第九大隊掌理事項如下:一、違反森林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三、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四、森林區域內違反水土保持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助稽查及取締。五、國家公園區域內治安秩序之維護。六、國家公園區域內自然資源及環境保護之協辦。七、違反國家公園法相關法令案件之協辦。八、總隊部安全維護、營區內機動巡邏勤務執行、支援派遣及其他警衛事項。九、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