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辦事細則 第7條 法規: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7條 防護科掌理事項如下:一、民防防護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二、防空疏散避難規劃、宣傳之督導、考核。三、空襲防護之聯繫、協調。四、協助重大災害應變之傳報、督導。五、其他有關防護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