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事細則 第10條 法規: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本法規已於 2023-11-23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0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文書、總務、研考、法制及公關。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