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內政部消防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特種搜救隊職掌如下:一、國內各地區重大災害支援搶救執行事項。
二、國際搜救組織聯繫、協調、出席會議事項。
三、國際重大災害救援行動之規劃、執行事項。
四、重大災害示範演習配合執行事項。
五、民間搜救資源之聯繫、協調支援事項。
六、特種搜救管理、後勤、搜索、救援、醫療等專業訓練養成、常年訓練之規劃、執行及督導事項。
七、搜救專業訓練裝備、器材、車輛、設施之管理、維護及督導事項。
八、專業人命搜救犬之培訓事項。
九、地方政府設置搜救組織之協助訓練事項。
十、其他有關重大災害支援搶救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