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主管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辦法 第2條 法規:內政部主管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第2條 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以下簡稱政府捐助法人),其績效評估、預決算之編審、核轉、董事、監察人之兼職費、董事長與其他從業人員之薪資、獎金及其他相關事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