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組織條例 第2條 法規: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2條 臺灣地區設立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本校),隸屬內政部警政署,依警察教育條例有關規定辦理警察教育;並依專科學校法有關規定,兼受教育部之指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