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3條 法規: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會任務為下列事項之評議:一、地價區段之劃分及各區段之地價。二、土地改良物價額。三、市地重劃前後及區段徵收後之地價。四、依法異議之標準地價。五、土地徵收補償市價及市價變動幅度。六、依法復議之徵收補償價額。七、其他有關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