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2條 法規: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2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依本辦法組織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評議地價及標準地價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