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區域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法規:各級區域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一、區域計畫擬定、變更之審議事項。二、區域計畫之檢討改進事項。三、區域計畫有關意見之調查徵詢事項。四、其他有關區域計畫之交議或協調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