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第25條 法規: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第25條 調解委員或列席協同調解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進行調解,阻止起訴或其他涉嫌犯罪之行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