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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院本部 >> 消費者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調解除勘驗費及鑑定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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