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法規: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資通安全目 相關法規 資通安全管理法母法 第3條 本法第三條第五款所稱軍事機關,指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所稱情報機關,指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規定之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