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 第2條 法規: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 類別:行政 › 數位發展部 › 資通安全目 第2條 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四條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