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第8條 法規: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8條 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非得該管長官之允許,本會不得進入調查;且除有妨害國家重大利益者外,該管長官不得拒絕。本會進入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調查,應會同該管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