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第7條 法規: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調查程序辦法 類別:行政 › 院本部 › 通用目 第7條 本會之調查不得於星期六、星期日、其他休息日或夜間進入有人住居或看守之住宅或其他處所為之。但經住居人、看守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同意,或該處所非於星期六、星期日、其他休息日或夜間調查,顯難達成調查目的者,不在此限。日間已開始調查者,得繼續至夜間。前二項所稱夜間,指日出前,日沒後。 本條定義的名詞 夜間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