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資彙送作業辦法 第5條 法規:情資彙送作業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5條 各情報機關對送交主管機關之資訊應力求其正確性及完整性。對一時無法判定正確性之資訊,應予註明,並繼續查證及彙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