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情報工作法 第14條 法規:國家情報工作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14條 主管機關為協助各情報機關遂行國家情報工作,得提供下列必要之支援:一、為執行情報工作所需之相關情報。二、情報教育訓練。三、相關特定技術諮詢、特種裝備器材及專業技術人力。四、為執行情報工作所需之相關經費。五、其他與執行情報工作有關者。各情報機關請求支援之申請書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