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第15條 法規: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15條 政府機關應嚴密管制保密裝備之帳籍管理、使用、運送、保管、交接及繳銷等事項。與前項相關之文書、圖畫、照片、磁碟、磁帶、光碟、微縮片等媒介物及其他得以讀、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內訊息均應予以保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