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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密碼作業督導機關應定期檢討所屬保密裝備超、缺情況,主動分配、調整、申製及報繳,並建立其配置基準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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