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第12條 法規: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情報工作目 第12條 為審核政府機關保密裝備年度需求,得由主管機關召開保密裝備需求審核會議訂定保密裝備製供順序、數量及總額預算編列需求。前項會議由主管機關密碼業務單位主管擔任主席,主管機關及密碼作業督導機關主管出席,並視需要邀請有關機關派員列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