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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本會議秘書處設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人事室、會計室及政風室;各組得視業務需要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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