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第38條 法規: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第38條 本局各單位為策進業務,得定期舉行工作會報,由各單位主管主持,所屬全體人員出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