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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本局為處理例行性事務,得定期召開局務會報,由局長主持,各單位主管以上人員出席;必要時得指定有關人員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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