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第36條 法規: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類別: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第36條 會議內容涉及機密,應採保密措施,並分級討論,避免無關人員參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