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 第6-1條 法規: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相關法規 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6-1條 主管機關得依總統、副總統文物類別及保存價值作分類、分級管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