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3條 法規: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第3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文物圖像:指館藏民俗器物(不含古文書及檔案)及碑碣拓本,所拍攝而成之數位圖檔資料。申請人:指依本辦法申請文物圖像使用之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