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第5條 法規: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文物圖像使用及收費辦法 類別:總統 › 總統府 › 國史館目 第5條 申請文物圖像使用,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表,備妥相關文件向本館提出申請,經核准後,付費使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