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議事規則 第19條 法規:國民大會議事規則 類別: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第19條 本會之表決,除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另有規定外,其他議題之表決方式如下:一、口頭表決。二、舉手表決。前項表決方式之採用,由主席逕行決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