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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法規章節: 第20條

表決除憲法、國民大會組織法及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另有規定外,以獲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者為可決;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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