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管理辦法 第六章 待遇、退撫

條文:
第19~22條(共 4 條)
法警之俸給,適用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
(刪除)
法警之退休、撫卹,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
(刪除)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