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八章 證書格式 條文:第本條文有附件第30~32條(共 3 條) 法規: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全文 本條文有附件第30條符合證書、船舶安全管理證書、臨時符合證書及臨時船舶安全管理證書格式如附件一。 第31條符合證書、船舶安全管理證書、臨時符合證書或臨時船舶安全管理證書遺失、破損或記載事項變更時,安全管理機構應向航政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第32條符合證書、船舶安全管理證書、臨時符合證書或臨時船舶安全管理證書換發前,安全管理機構應向航政機關繳銷原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