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 第八章 證書格式

條文:
第本條文有附件第30~32條(共 3 條)
符合證書、船舶安全管理證書、臨時符合證書及臨時船舶安全管理證書格式如附件一。
符合證書、船舶安全管理證書、臨時符合證書或臨時船舶安全管理證書遺失、破損或記載事項變更時,安全管理機構應向航政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符合證書、船舶安全管理證書、臨時符合證書或臨時船舶安全管理證書換發前,安全管理機構應向航政機關繳銷原領證書。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