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一般鐵路 › 第三章 號誌、號訊及標誌
鐵路行車規則 第三節 臨時號誌機
臨時號誌機之種類如下:
一、慢行號誌機:對列車或車輛顯示慢行號誌者。
二、慢車預告號誌機:從屬於慢行號誌機對列車或車輛顯示慢行預告號誌者。
三、慢行解除號誌機:對由慢行區域駛出之列車或車輛顯示慢行解除號誌者。
一、慢行號誌機:對列車或車輛顯示慢行號誌者。
二、慢車預告號誌機:從屬於慢行號誌機對列車或車輛顯示慢行預告號誌者。
三、慢行解除號誌機:對由慢行區域駛出之列車或車輛顯示慢行解除號誌者。
臨時號誌機之號誌顯示方式如下:┌────────┬─────────────────────┐│方式│顯示方式││├──────────┬──────────┤│種類│晝間│夜間│├────────┼──────────┼──────────┤│慢行號誌│白色邊緣之橙黃色圓板│橙黃色燈│├────────┼──────────┼──────────┤│慢行預告號誌│三個黑色鱗形之白色三│三個黑色鱗形之白色燈│││角板│光│├────────┼──────────┼──────────┤│慢行解除號誌│白色邊緣之綠色圓板│綠色燈光│└────────┴──────────┴──────────┘臨時號誌機之夜間顯示方式,如依列車前部標誌燈光之反射,能確認號誌顯示之裝置者,得依晝間之顯示方式顯示之。
路線或電車線路因故不能按所定速度運轉列車或車輛時,應將要旨通知有關人員,依臨時號誌顯示號誌。
慢行號誌機應表明慢行速度。
慢行號誌機應表明慢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