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五章 人事管理 條文:第23~25條(共 3 條) 法規: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事細則全文 本法規已於 2024-02-2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3條本所新進職員,應依規定填報有關資料與辦理報到手續。 第24條本所員工除因公或請假外,應依有關規定上、下班,並親自刷卡。 第25條本所員工之差假,除病假外,應於事先辦妥差假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