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第八章 給養

條文:
第47~48條(共 2 條)
本條例第六十一條所稱「普通衣服」,指由監獄許可穿著之自備衣服,如汗衫、襯衣、棉衣、毛衣、西裝、大衣等屬之。
本條例第六十二條所稱「花草」,指盆景花草而言。
並應作適當之佈置。
同條所稱書畫,應於佈置前經教化科之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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