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計稅單位及包裝 貨物稅稽徵規則 第五節 油氣類 條文:第35~36條(共 2 條) 法規:貨物稅稽徵規則全文 第35條油類以公秉為計稅單位;液化石油氣以公噸為計稅單位。 第36條國內煉製之油氣,以管線輸送者,免發完稅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