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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