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碎」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雜碎:指家畜、家禽屠體於摘取內臟、剝皮、去肢、去頭尾等屠體修整作業時所產生之內臟、皮、肢、頭、尾及零碎肉等產物。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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