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線設備」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集線設備:指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為匯集不同傳輸路由之線纜,所設置之電信及有線廣播電視傳輸、信號處理設備及線纜收容設備等。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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