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影節目」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錄影節目:指使用錄放影機經由電視接收機或其他類似機具播映之節目帶,包括經由電子掃描作用,在電視螢光幕上顯示有系統聲音、影像之錄影片(影碟)等型式之產品。
但電腦程式產品,不在此限。 -
錄影節目:指使用錄放影機經由電視接收機或其他類似機具播映之節目帶,包括經由電子掃描作用,在電視螢光幕上顯示有系統聲音、影像之錄影片(影碟)等型式之產品。
但電腦程式產品,不在此限。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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