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品」的法律定義

3 部法規
  1. 出版品:包括新聞紙(報紙、通訊稿)、雜誌、圖書及有聲出版品。
  2. 出版品:指以文字記載或圖畫描述事物之刊物、冊籍及錄製僅具聲音效果之錄音產品。
  3. 出版品:包括新聞紙(報紙、通訊稿)、雜誌、圖書及有聲出版品。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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