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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金」開頭
金融資訊服務事業
「金融資訊服務事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2條
金融資訊服務事業
:指銀行法
第四十七條之三
所定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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