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訊服務事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指銀行法第四十七條之三所定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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