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本法所定情事」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違反本法所定情事:係指違反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條至第二十條之規定,有漏貼印花稅票、貼用不足額、貼用未經註銷、註銷不合規定及揭下重用印花稅票而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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