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期費」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過渡期費:指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內網路業務市場主導者因通信費訂價權及歸屬之變更,於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支付行動通信網路事業之費率。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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