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任或延長任期必要」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連任或延長任期必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最近三年內屆齡退休,或已提出申請退休有案。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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