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任或延長任期必要」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 第21條 …期期間經逐年檢討有不符第二項規定情形者,應辦理遷調。前項所稱連任或延長任期必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最近三年內屆齡退休,或已提出申請退休有案。二、本人重病須長期治療。三、家庭遭遇重大變故。四、業務上有留任需要。五、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