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發展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農村再生發展區:指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農村發展需要,擬訂計畫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實施土地活化管理之區域。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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