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物」的法律定義

3 部法規
  1. 財物:指各種物品(生鮮農漁產品除外)、材料、設備、機具與其他動產、不動產、權利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財物。
  2. 財物:包括機械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什項設備、材料、文具、書籍文物或消耗品等。
  3. 財物:指金錢、飲食、必需物品或其他具有財產價值之物品。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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