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召人員」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解召人員:指後備軍人受動員召集、臨時召集、教育召集、勤務召集後,依法發給復員令、解除召集令,或受點閱召集後,由點閱官口頭下達解除召集令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解召人員」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