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因人數不足無法召開董事會議」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董事因人數不足無法召開董事會議:指董事總額依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計算後,未達捐助章程所定董事總額三分之二,無法召開董事會議作成重要事項之決議。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董事因人數不足無法召開董事會議」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