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性休漁」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自願性休漁:指領有特定漁業執照之漁業人,其漁船停泊在港非因行政處分,自行選擇一定日數停止從事漁業。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自願性休漁」的條文